乘机携带充电宝“三必须”“三禁止”
  发布时间:2025-11-11  信息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假期出行,充电宝已是“随身必备”。但您知道吗?这个小小的能量块,在乘坐飞机时可是有严格的“登机规矩”的!为了您和他人的飞行安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为您梳理了这份“乘机携带充电宝指南”,快对照看看,您的充电宝能顺利“登机”吗?

  【必须标识清晰,禁止“三无”产品】

  您的充电宝必须标识清晰、完整,能清楚看到额定能量(Wh)或额定容量(mAh/Ah)×额定电压(V)。“三无”产品、标识磨损无法辨认的充电宝,一律禁止携带。

  此前民航局已发布通知:20256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志、3C标志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查询召回信息

  https://www.samrdprc.org.cn/xfpzh/xfpzhgg/

  【必须符合容量限制,禁止超标】

  对照下图,看看您的充电宝在哪个“能量级”:

  ※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小窍门:如何计算?额定能量(Wh= 额定容量(Ah)×额定电压(V)。例如:例如:20000mAh(即20Ah)、电压5V的充电宝,其额定能量为20Ah × 5V = 100Wh,刚好达标。

  【必须随身携带,禁止托运】

  充电宝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必须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中携带。这是铁律!

  ※在飞行过程中,货舱环境封闭,如果充电宝因挤压、碰撞自燃,托运难以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温馨提示您:

  1.出行前:做好“三步自检”

  买对:认准正规渠道,选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的充电宝,从源头避风险;

  查好:检查充电宝外观,有鼓包、开裂、漏液的,直接淘汰别带;

  关牢:确保充电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避免误开机。

  2.飞行中:记住“两个不做”

  不充电:全程别用充电宝给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充电;

  不混放:别把充电宝和钥匙、硬币等金属物品放一起,防止短路、挤压。

  安全无小事,规矩护航程。转发收藏这份“乘机携带充电宝指南”,分享给即将出行的亲朋好友,让我们一起文明乘机,平安起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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