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女士母女在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4200元的健身卡,支付费用之后,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以及注明的赠送礼包问题,都存在违约行为。于是,杨女士找到健身中心销售人员协商,要求退还健身卡费用。健身中心销售人员不仅拒绝退还卡费,而且态度十分恶劣。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杨女士投诉到东城区消协幸福分会。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进行沟通,通过耐心向商家宣讲新《消法》条例,商家最终同意为杨女士退回4200元的健身卡费。调解圆满结束后,杨女士特意给消协发来表扬信。她在信中对消协高效解决消费纠纷,急消费者之所急,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示非常感谢。消协工作人员用认真、负责、公正的态度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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