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订购汽车交定金 商家无法履约应退费
  发布时间:2013-05-02  信息来源:房山消协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来到房山区消协投诉,称她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购买协议,当场支付定金5000元,并约定订购车颜色为翡丽灰。但随后该销售公司却说,厂家不再生产翡丽灰色汽车,让她将汽车颜色变为银色。李女士表示不同意,要求销售公司退还定金。多次与销售公司协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向消协投诉。

  房山区消协青龙湖分会受理投诉后,迅速联系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和消费者李女士进行当面调解。经过消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退还李女士购车定金4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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