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罗女士到东城区消协北新桥分会投诉,称她在“北京市某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购买4件衣服,价值285元。她收货时发现衣服大小不合适,与商家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客服人员说可以将货物寄回,然后给她办理退款。于是,罗女士当天将货物寄回商家,但没想到的是货物寄出后商家拒绝收货,快递公司只好将货物返回罗女士。就在快递公司返还货物时,商家客服人员又联系消费者,让她联系快递公司将货物再送到商家。但罗女士将货寄给商家后,客服人员却一直说没有收到货,不能办理退款。
这样反复折腾,一晃二个月过去了,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罗女士认为,拒收货物是商家的过错,商家应该追查货物,而不应该让她去追查货物,且快递公司是商家指定的,商家应该直接与快递公司联系。之后双方一直相互指责,相互推诿,货款也一直没有退。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与商家联系了解情况。但商家还是说,商品未收到,不能办理退款,不同意退回货款。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这种说法是不妥的,商家存在过错,如果不拒收货物,货物就不会丢失,也不会出现后来的问题,商家过错在先,就应该承担责任。最终,商家退还给消费者货款285元,使问题得到了解决,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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