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7月,4名80多岁的老人来到房山区消协投诉,称他们在参加某公司的听课、旅游和参观活动后,购买了“同仁堂安欣胶囊”、“金花茶”等多种保健品。后来他们偶然得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从来没有委托其他公司销售“同仁堂安欣胶囊”,这种保健品只是赠品,不会在市场上销售。老人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担心之前购买的保健品没有保障,于是要求该公司退款,但对方始终不予退款。
【调解结果】
受理该投诉后,房山区消协及时通知被诉公司负责人到消协接受询问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17年2月向两位消费者销售“同仁堂安欣胶囊”、“金花茶”等多种保健品,其中沈某货款和服务费23700元,戴某货款和服务费17720元。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及两次现场调解后,商家同意扣除部分货款及服务费后,退还其余款项。沈某共计退回18824元,戴某共计退回13340元。老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区消协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提出建议,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保健品时应取得合法销售资质,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销售正规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建议老年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购买商品前多做了解,理性消费,在不能确定商品属性,不知是否适合自己购买时,应及时与子女沟通或求助消费者协会,购买后向商家索要票据,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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