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选择快递服务八注意
  发布时间:2019-11-0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快递服务进入了高峰期,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和接受快递服务,昆明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云南省物流学会提示广大消费者,选择快递服务应注意:

  一、选择有资质的快递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在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口碑较好的快递企业,快递员则应选择有相关技能证书的从业人员,以保障自己接受的快递服务质量。

  二、清楚了解相关条款。消费者在寄递前应仔细阅读快递详情单(或递运单)上的相关条款内容,特别是一些限制或排他的条款。应看清关于保险、赔偿、免责等条款内容,问清寄递时限,并在运单上标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三、仔细填写快递单。一定要真实填写寄件人和收寄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及物品种类和数量,如寄件内有发票、单据并有编号的最好一并注明,并要求收派员当面验视,避免给派件或退件带来麻烦。

  四、妥善寄递特殊物品。易碎物品建议购买保险,在保险货物名称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物品名称、保险金额、价值,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价值较昂贵的物品需进行保价时,应向快递公司咨询清楚相关保价和偿付条款,必要时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涉及寄递重要文件应留存备份件。

  五、遵守寄递相关规定。勿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通过快递渠道寄递。寄递快件时应主动配合快递业务员开(拆)箱验视内件,以保障快递安全,避免因个人疏漏交递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给自己带来相关法律责任。

  六、快递高峰应谨慎寄递鲜活易腐商品。长假、节日、“双十一”等消费高峰期也是快递高峰期,有可能因物流高峰问题导致寄递物品不能及时送达等情况,消费者应慎选在此期间寄递保质期较短的商品或鲜活易腐商品,避免因此带来消费纠纷和个人经济损失。

  七、先验货后签收。消费者收到快递件时应先验货后签收,接收时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有拆开、污染等痕迹,快递公司有义务让收件人开箱验货后再签收,消费者应当面要求开箱验货。

  八、保留凭证及时维权。快递传递涉及多个作业主体,消费者应注意收集寄递凭据,发现快件延误、物品损毁等问题时,应尽快与收件的快递企业进行沟通,要求快递企业根据情况予以合理解决,也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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