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消协)对北京市销售的部分酸奶开展了比较试验。9月23日,北京消协发布的试验结果显示,20种酸奶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标签标识要求。
据介绍,北京消协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市7家超市购买测试样品,样品涉及伊利、蒙牛、三元、光明、君乐宝、和润、明治、简爱、卡士和优诺10个品牌的20种酸奶样品。在产品类别上,主要包括发酵乳(低温冷藏)、风味发酵乳(低温冷藏)、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常温保藏)。样品口味全部为原味。
根据产品标准GB 19302-2010对乳酸菌总数的规定,除发酵后经热处理的产品对乳酸菌数不作要求外,其余发酵乳产品乳酸菌总数不得低于1×106CFU/g(mL)。测试结果显示,15种发酵乳、风味发酵乳样品,其乳酸菌总数均达到标准要求的不低于106CFU/g(mL)的限量要求,符合各产品标签中声称的乳酸菌数量。5种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样品由于发酵后经过热处理,产品标准中对乳酸菌总数不作要求,实际测试结果显示,5种样品乳酸菌总数检测结果均小于1000CFU/mL,结果表明经过热处理工艺后,该类样品中乳酸菌均已失去活性,以便于常温保存。
北京消协提示,经巴氏杀菌热处理的风味发酵乳产品品质类项目与低温保藏的发酵乳或风味发酵乳产品无明显差异,同时保持了酸奶特有的营养和口感,又具有方便常温保存、便于携带、保质期长的优点。但该类产品经过热处理后,不含活的益生菌,如果需要通过酸奶补充益生菌的消费者建议选择低温冷藏类酸奶。
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发酵乳中蛋白质不得低于2.9g/100g,脂肪(限全脂产品)不得低于3.1g/100g;风味发酵乳中蛋白质不得低于2.3g/100g,脂肪(限全脂产品)不得低于2.5g/100g;能量、脂肪、钠实测值不得高于标示值的120%,蛋白质、碳水化合物、钙实测值不得低于标示值的80%。测试结果显示,20款样品均满足规定的要求。
北京消协提示,酸奶产品的营养标签能客观体现产品营养成分的含量,消费者在选购中可以参考产品标签和营养成分表,根据需求选购适合自己的产品。此外,在选购过程中可以关注产品类别,确认产品属于发酵乳还是风味发酵乳,如果希望配料单一可选择发酵乳类产品,或者也可以结合配料中添加的成分,选择配料简单如只含有生鲜乳或乳粉、白砂糖、益生菌的产品。(记者 邢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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