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保健品消费应为老年人增设“犹豫期”
  发布时间:2019-11-07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姜馨)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认知及消费状况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是老年人遇到的主要问题。北京市消协建议,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增加一个月的消费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可以选择退货。

本次调查采取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对象是在北京市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问卷调查共计收集有效样本823个。调查显示,保健品的效果及其成分是老年人消费关注的主要因素;电视等大众媒体,以及家人、朋友介绍是老年人获取保健品信息的主要渠道;保健品公司组织的销售活动是老年人的主要消费渠道;广告宣传夸大其词或与实物不符是老年人遇到的主要问题类型;在遇到保健品问题时,大部分老年人愿意通过消协进行维权。

对此,北京市消协建议,针对以免费领取物品、知识讲座、茶话会等销售方式,诱导或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增加老年消费者撤回权利,即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增加消费犹豫期,期限为一个月,在消费犹豫期内购买的商品,老年人享有撤回权利,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拖延,以此避免老年人因为消费信息缺乏导致的非理性消费问题。

  北京市消协提出,还需要充分利用社区和社区志愿者的力量,在社区建立老年人消费监督员,针对以保健品销售公司活动为主要消费渠道的老年人,由相关部门提供培训,对发生的违规销售活动、违规宣传的保健品销售企业进行监督,形成保健品消费的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相关附件
·
   相关文档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技术支持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12 版权所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京ICP备12010422号-1